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汕头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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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要账公司: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
一、合同之债是什么   

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。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,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   

二、合同之债的特点   

第一、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。   

第二、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。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,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,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,不能发生合同之债。   

第三、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。   

第四、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,即合同之债的产生、形式、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,多属于任意性规范,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,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。   

三、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   

1、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。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,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,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识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;同时,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;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。   

2、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,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、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,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、双方代理的、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。  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,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,写清楚具体的信息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,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,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。

汕头市位于中国广东省东南部,濒临南海,地处韩江、榕江、练江出海口,素有“岭东门户,华南要冲”之称,是全国五个经济特区之一和南方重要港口城市。全市总面积2064平方公里,总人口495万人;其中中心城区面积443平方公里,人口137万人。现辖金平、龙湖、澄海、濠江、潮阳、潮南6个区和南澳县。汕头自然条件优越。位于北回归线与南海交汇处,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,冬无严寒,夏无酷暑,年平均气温21.3°C,日照时间2000—3000小时,降雨量1672.25mm,湿度82%,是最适宜人类居住的区域之一。全市海岸线289公里,天然良港众多。汕头不仅是粤东的中心城市,也是粤东、赣东南、闽西南的商品集散地,处于“大珠三角”和“泛珠三角”经济圈的重要节点,也是长三角、珠三角和海峡西岸经济带的重要连接点,拥有亚太地缘门户的独特区位优势。汕头港临近西太平洋国际黄金航道,距香港、台湾高雄均不足200海里。汕头是著名的侨乡,与海外交往密切。目前在海外的乡亲有335万人,遍布世界40多个国家和地区。归侨、侨眷和港澳台同胞家属200多万人。与海外交往的独特人缘、地缘、亲缘优势,使汕头在对外开放方面具有特殊的优越条件和巨大的发展潜力。1981年,汕头设立经济特区,从此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。